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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华侨权益保护案例 打好新时代“侨牌”(中)

发布日期:2024-08-29 16:27

前言 

海南有390多万海外侨胞,分布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东南亚各地,众多琼籍华侨华人于政商各界崭露头角,他们热心参与家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树立了良好的琼籍华人形象。有效利用这一宝贵资源,表彰典范,并激励他们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海南省涉侨部门及各级侨乡政府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引侨、联侨、惠侨、助侨工作。因此,海南省侨办携手《海南华侨》栏目精心打造"对话侨乡"专题,旨在海外广泛宣传海南自贸港政策、侨乡变迁,聚焦参与建设的侨界先锋,以及海外成就显著的海南籍人士。

 

作为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华侨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 

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华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并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 

海南省的经济社会建设

海南省特此颁布了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进一步 

改善海南省的投资环境 

还能吸引更多华侨回国进行投资和创业 

共同推动海南省的繁荣与发展 

今天我们有请海南省侨联常委 法顾委

和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符琼芬 

一起结合案例 

深入探讨华侨权益保护中的常见问题




 

案例1 

海南某华侨在九十年代给家乡捐建了一所小学,与当地的镇政府签订了捐建协议。后来学校撤并时该校因生源少而撤销,校园荒芜多年,当地有的村民在校园里养鸡。华侨在国外一直不知道此事,直到今年回来看到原本美丽的校园变成了臭气熏人的养鸡场,非常伤心,便找到镇政府投诉,要求恢复校园的原样。

 

01 

针对上述案例,华侨的投诉会被支持吗?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华侨捐赠财产及其增值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不得改变其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这个案例当中,当地镇政府在学校撤销后没有及时通知捐赠人,也没有管理好校园,放任村民在校园里养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因此,对华侨捐赠的财产要建立档案,加强管理,维护好捐赠物以及捐赠人名誉。 

02 

如果捐赠人想使用这个学校,想把它变成公益场所,他有权力去改造吗? 

如果华侨他作为捐建人,想将这个已经废弃的校园变成公益场所,可以根据原来和镇政府签订的捐赠协议来办理。如果捐赠协议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华侨可以跟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当地的侨务部门协商解决。 

 

案例2 

某华侨有两个儿子,打算将小儿子送回国内读书,但联系了国内几所学校,均被告知没有学位安排就读,该华侨只好放弃了将儿子送回国内读书的计划。 


01 

学校的做法是否合规?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华侨子女可以在其省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有关部门应当为其办理就读手续。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因此,华侨的子女有回国就读义务教育需求的时候,有关教育部门应当为华侨的子女办理就读手续,而不能以没有学位为由,拒绝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子女就读。

02 

华侨子女回国读书,应找哪些相关部门办理入学事宜? 

华侨可以联系省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来办理,也可以通过侨联或者侨务主管部门来协调解决。


 源:《海南华侨》栏目

 辑:王霄虹

 核:陈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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