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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海南这个通知给力!

发布日期:2019-07-18 13:03 来源:

14日,海南下发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通知篇幅不短

日报妹先为你拎一拎重点


↓↓◆ 201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市县文件在上年精简的基础上继续大幅精简,各市县、省直各部门下发文件总量减少30-50%。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除全会文件、规划纲要、重要改革实施方案等部署全局性、长远性工作的文件外,其他政策性文件不超过5000字,请示一般不超过2000字,综合性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2019年,会议总量要减少30%以上,其中,省委常委会会议减少50%,全省性会议减少10%以上。◆ 除全省性重要会议外,省领导讲话不超过40分钟。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每个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 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省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一般安排分管负责人参加;分管负责人不能参会的,不要求同级别其他领导参会,可由熟悉业务的处室负责人参加。◆ 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人员数量,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不准超标准接待,不提与调研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原则上不同时安排省领导到同一市县调研。各级各部门领导调研也要从严掌握,不搞扎堆式、轮番式调研。◆ 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合并进行,一定时间内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督查。◆ 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基层减负年”和我省“政策落实年”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大力精简文件 

1、减少发文数量。201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市县文件在上年精简的基础上继续大幅精简,各市县、省直各部门下发文件总量减少30-50%。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落实的事项,不发文件。已开会部署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职务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的,不再专门发文。除党代表大会、党委全会文件外,其他文件不以党委、政府文件形式专门印发分工方案。主题相近的文件尽量归并印发。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落实配套文件。各部门下发的简报一般只保留1种。

2、严控发文规格。属政府职权范围内工作、政府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联合发文;属部门职权范围内工作、由部门自行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文件,各部门对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文件,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年度工作要点,由部门自行发文。未经党委、政府批准,各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不得要求下级党委和政府报文。各部门提请印发省委、省政府文件,应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呈省领导审签或提呈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压缩文件篇幅。除全会文件、规划纲要、重要改革实施方案等部署全局性、长远性工作的文件外,其他政策性文件不超过5000字,请示一般不超过2000字,综合性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配套落实上级文件一般采用条目式、简短型表述,突出具体落实措施,真正体现“短实新”的优良文风。

二、大力压缩会议 

4、减少会议数量。从省委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会议,2019年,会议总量要减少30%以上,其中,省委常委会会议减少50%,全省性会议减少10%以上。省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安排在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四。省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安排在第一周或第三周的周一。全省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开。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除中央要求外,各类庆祝、纪念、表彰等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

5、压缩会议时间。除全省性重要会议外,省领导讲话不超过40分钟。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每个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每个议题汇报(包括起草说明)一般不超过8分钟。会议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没有具体意见可不发言。

6、严控规格范围。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省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一般安排分管负责人参加;分管负责人不能参会的,不要求同级别其他领导参会,可由熟悉业务的处室负责人参加;需安排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的,应按归口报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参会单位派员参会须充分授权,参会者应提前作充分准备,会上代表单位作明确表态。省直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需市县负责人参加的,应按归口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三、大力改进调查研究 

7、严明调研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琼办发〔2018〕43号)精神。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人员数量,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不准超标准接待,不提与调研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倡直接下沉到基层一线“不打招呼”调研和蹲点“解剖麻雀式”调研,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注重在调研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加强调研统筹。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应加强省领导调研的统筹协调,原则上不同时安排省领导到同一市县调研。各级各部门领导调研也要从严掌握,不搞扎堆式、轮番式调研。

四、大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9、严控总量频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全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8〕63号)精神,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得开展,紧急突发事项严格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合并进行,一定时间内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督查,确保2019年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10、抓好网上督查。加快推进网上督查室和涉密内网督办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督查,提高督查实效。下达督查任务前,必须进行“多督校验”,精准“查重”。督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督查报告提交网上督查室,实现督查结果各部门共享。对提交网上督查室的反馈材料,被督查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11、改进核查方式。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对各市县各部门“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清理,除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责任事项和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进行清理,防止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的问题;严禁市县及其职能部门将本职工作转嫁给乡镇(街道),严禁乡镇(街道)将本职工作转嫁给村(社区)。日常检查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为主,不事先打招呼,面对面接触基层一线,加强协调服务,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研究、积极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大力强化保障措施 

12、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台账管理,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13、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领导下,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深改办(自贸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带头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减负举措,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真正实现基层减负。

14、改进问责机制。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改进控告申诉受理机制,对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不予受理。

15、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及时使用,该重用的大胆重用。建立健全保障干部节假日正常休息机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减轻工作压力。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16、开展实效评估。加大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采取第三方评估等形式,评估各部门为基层减负的效果,并将评估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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